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(含高中、國中、小學)申請愛心再生電腦。其定義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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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(申請時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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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寒家庭(申請時由學校出具證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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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一戶一機。
2. 學童申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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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申請:於民國103年11月11日起,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國中小學童,可於期限內由學校代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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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時程:民國103年12月31日截止申請,本會就申請案進行審核,至年度轉贈目標500為止。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,尚祈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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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贈對象本會得依申請者的特殊性保留核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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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申請將於民國104年開始贈送。
3. 學童申請表下載
請點選此處下載申請表,為使申請流程更加順暢,請先詳閱申請資格並詳實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填答後請郵寄至【10479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(自強大樓3樓304室)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。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:02-2517-7811分機202 錢玉娟小姐。
本會歡迎社福團體申請愛心再生電腦,以從事教育推廣、公益活動、弱勢族群輔導等服務,惟需配合本會以下六點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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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檢附團體登記證影印本,並於申請表上詳實敘述愛心再生電腦的使用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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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愛心再生電腦係為轉贈用途,請提供本會受贈對象名冊(含聯絡資訊)建檔,以稽核確認無轉售之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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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轉賣愛心再生電腦,或進行其他商業交易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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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贈愛心再生電腦之社福團體需自行負擔運費、安裝、維護保固與其他相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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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避免運輸途中碰撞造成電腦之損壞,本會委託愛心再生電腦工廠妥善裝箱,故每套愛心再生電腦將另酌收包裝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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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贈之社福團體需於網站上連結本會活動網頁;另以書面正本文件證明已收到本會贈送之愛心再生電腦,並同意供本會於相關宣傳活動及文宣中使用。
2. 社福團體申請方式
請自行下載表格申請,本會就申請案進行審核,至年度轉贈目標為止。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社福團體,尚祈見諒。
為使申請流程更加順暢,請先詳閱申請資格並詳實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填寫完畢後請郵寄至【10479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(自強大樓3樓304室)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。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:02-2517-7811 分機202錢玉娟小姐 。